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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产能进行量化 哪里还没达标?

发布时间:2020/10/04 | 关注:947

近日,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其中,除了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外,还要求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具体量化标准。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各地要按照生态环境部等 5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增强服务意识,协调组织相关资源,帮助钢铁企业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路线,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尤其是清洁运输等提供有利条件。2020  12 月底前,力争完成 2 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河北省完成 1.1 亿吨、天津市完成 1200 万吨、山东省完成 4000 万吨、河南省完成 1300 万吨、山西省完成 2000 万吨、陕西省完成 600 万吨,各省(市)至少树立 1-2 家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示范企业,发挥区域内引领带动作用。首钢、河钢、太钢、德龙、建龙、山钢等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要发挥表率作用,集团位于区域内的钢铁企业力争 2021  3 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各地要指导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监测工作。企业经评估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经钢铁协会按程序公示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对在评估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钢铁企业和评估监测机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应急绩效等级降为 D 级。

在涉及产能方面,要求各地要按照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建立项目台账。2020 12月底前,天津市钢铁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左右,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 2 亿吨以内,其中唐山市控制在1亿吨以内。加快淘汰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 4.3 米焦炉。石家庄、沧州、邢台、邯郸、滨州、安阳严格执行“以钢定焦”政策,独立焦化企业逐步退出。

来源:钢铁老板


文章关键词: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