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企业VOCs全流程治理案例要点整理

发布时间:2021/02/02 | 关注:1096

近年来随着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形成了PM2.5和臭氧污染并存的情况,而VOCs同时是PM2.5和臭氧的前体物,因此积极防控VOCs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来说非常重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开始重点关注、严格管控涉VOCs产排项目。

一、涉VOCs企业现状

2020715日至92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5个轮次的蓝天保卫战夏季VOCs污染防治精准帮扶,涉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长三角、长江中游以及珠三角等区域的82个城市,围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5个行业,筛选出近30%VOCs减排潜力大的重点县区,聚焦300个典型园区、3200余个特色产业集群和每个城市VOCs排放量前100名的重点企业。

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3.3万家,占全部企业的28%,累计发现各类VOCs问题10.5万个。涉VOCs有组织排放问题占比32%,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占比25%VOCs物料储存与输送中的问题占20%,台账记录不合格的占比22%

二、涉VOCs企业应采取那些措施

1.严格源头减排

含VOCs产品的使用在工业源VOCs排放中占比很大,对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提出限值,进行原辅料替代以减少VOCs的使用量,使用水性级环保型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2.规范管理过程

加强"五类源"无组织排放控制,引导企业采用密闭收集方式,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措施性要求与限值要求并重,在石油、化工等行业规范实施泄漏监测与修复工作(LDAR),减少无组织逸散。

3.加强末端治理

完善溶剂回收、吸附浓缩、蓄热焚烧(RTO)、催化燃烧(RCO)、生物技术等主流治理技术产品标准和技术性能要求,规范工艺流程,提升总体水平。

4.强化管理措施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技术指南》编制"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建立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以及关键运行参数。釆取自行监测,详细说明VOCs监测采样扣与采样平台设置方案及排放自行监测方案。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VOCs减排任务势必非常繁重。行业治理相关政策、排放标准、技术指南等管理体系将继续完善,治理重心将继续以重点行业(石油、化工、涂装、印刷、油气回收、制药等)的污染治理为主,面对这些情况,企业必须增强主体责任认识,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完善VOCs监测监控设施,完成自查自纠,实现自主减排。

三、几种VOCs末端处理设备的选择与运维

方案1过滤+活性炭吸附

此类组合处理工艺适用于喷涂量少且连续喷涂时间较短的小微企业。活性炭吸附箱前端加装过滤棉,防止活性炭箱吸入粉尘或悬浮物,影响吸附效率。活性炭需要定期再生或更换。

案例2:喷淋+活性炭吸附

喷淋洗涤即可以降低废气温度又可以吸收部分易溶于水的废气和粉尘,利于活性炭吸附。必须定期检查洗涤液及活性炭质效,及时更换废液、废活性炭,保证清洗及吸附效果。

案例3:活性炭吸附+燃烧(co)

该工艺对废气处理效率高,适用于VOCs原辅料使用量大的工业涂装企业。

维护提示:

1、采用燃烧法处理废气时,一般应当在燃烧前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处理

2、活性炭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已失效的活性炭

案例4:蓄热燃烧

应在密闭系统或密闭空间内清洗桶、缸等有机物料容器,废气收集后接入废气处理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废气收集措施。清洗反应釜时,应开启废气收集系统。

维护提示: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爆炸等安全事故。

2焚烧含卤素废气时,容易引起二次污染。

 

来源:VOCs前沿

 

  

 


文章关键词: VOCs,VOCs末端处理,活性炭吸附,蓄热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