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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防治拐点尚未到来 重点行业仍是主战场

发布时间:2020/11/25 | 关注:1059

相比2013年,我国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降幅明显,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之大前所未有,并且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不过,在日前举办的“2020年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科技大会”上,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看来,我国PM2.5防治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未到来,PM2.5治理任重道远。

“十四五”期间,既要保持PM2.5污染持续下降,又要扭转臭氧污染升高态势,实现重污染天基本消除、优良天稳定增加的目标,将是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的焦点和难点。

2019年全国有半数(159个,占比47.2%)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超标,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我国PM2.5年均浓度标准值(35微克/立方米)仅为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阶段过渡值,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标准值(10-15微克/立方米)。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大气中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但目前,重点行业VOCs治理问题突出。石油冶炼业轻质油类储罐泄漏严重;化学化工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严重,部分企业存在超标排放和旁路直排问题;包装印刷业包装印刷涂料多敞开式放置,废气收集方式不合理;工业涂装定调漆/调胶工艺收集环节许多未按要求安装VOCs收集处理装置、车间不密封或收集效果差;油品储运销业加油站油气回收设备大多安装不规范、加油枪气液比不符合要求。另外,一些工业园区对VOCs没有任何集中治理和统一管理措施,实际上只是同类企业的聚集地和集中排污区。

甲醛、苯系物、烃类化合物均为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石化、化工、汽车制造、印刷、家具、电子等生产或使用油漆、涂料和溶剂的工业企业。当VOCs排放进入大气环境后,会通过化学反应产生PM2.5和臭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物。

近两年臭氧已成为仅次于PM2.5的影响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第二大因素,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等重点区域,臭氧甚至已跃升为首要影响因素。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是“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必须要啃的“硬骨头”。

“十四五”期间,我国应鼓励企业采用低VOCs原辅材料和先进的工艺设备,加强对工艺设备及其运行维护控制,从源头减少或消除VOCs无组织排放。


文章关键词: VOCs,挥发性有机物,PM2.5